一、依據本市108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4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提升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人員之知能。
三、研習日期:109年8月。
四、本案請各校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人員參訓,欲參與者請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前上網填寫Google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tvPmLbzjr85QZxJY6),並將報名表填妥,核章後掃描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五、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等資料,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六、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03)4192136分機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