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
  • 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
  • 紅燈停,綠燈行,安全你最行
  • 穿越馬路要注意,看清來車再過去
  • 長輩行動慢,請減速禮讓
  • 搶快不走斑馬線,玩命生死一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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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26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下稱客委會)113年11月1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9801號函辦理。
二、 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貴機關規劃114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所轄(屬)機關(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 因應客語師資需求,客委會將於114年3月15日(星期六)及10月18日(星期六)各辦理1梯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請鼓勵所屬學校教師踴躍參加。
四、 旨揭日程表已同步公告於客委會官網首頁/ 公告資訊 / 最新消息 ;又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請轉知所轄(屬),可依客委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客委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資訊公開/法規查詢/法規條例)查詢。
五、 檢附客委會來函及「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