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13年9月19日113桃童理字第113053號函辦理。
二、 本案114年三項登記工作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底止。
三、 本案有關團及各類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一) 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500元。
(二) 各類童軍登記費60元。
(三) 服務員登記費160元。
(四) 常年會費及新團入會費(桃園市)1,000元。
四、 檢附中華民國童軍三項登記電腦化作業程序說明、中華民國童軍電腦三項登記流程圖、中華民國童軍三項登記作業程序表各1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