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本市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台,促進音樂教育精進發展,旨揭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一) 比賽項目:除全國賽項目外,依循往例增列非全國賽項目包含管樂、口琴、箏及樂曲創作或歌曲創作等18類,計109個類組(詳細規定詳見附件),增列項目與本市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權無涉。
(二) 比賽日期:(依實際報名隊數調整比賽日期)
1、 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112年10月17日(星期二)至11月24日(星期五)。
2、 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童樂隊、國樂合奏、行進管樂及絲竹室內樂):112年12月4日(星期一)至12月14日(星期四)。
(三) 比賽地點:
1、 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演藝廳。
2、 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童樂隊、國樂合奏及絲竹室內樂):桃園市私立六和高級中等學校。
3、 團體賽(行進管樂):桃園市仁和國民中學。
(四) 報名日期:112年8月31日(星期四)起至112年9月7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五) 報名方式:一律以網路報名 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 後務必列印正式報名表經核章後,正本郵寄限時掛號始完成報名作業(信封上請註明音樂比賽報名字樣),每張報名表僅提供單項參賽項目報名。
(六) 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112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2時假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中學辦理。
(七) 團體賽領隊會議:
1、 客家文化館部分:112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客家文化館視聽簡報室舉行。
2、 六和高中部分: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六和高中活動中心舉行。
三、 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如下:
(一) 合唱除鋼琴伴奏外,其他樂器伴奏應由參賽學生擔任,另得由同校學生至多3人擔任並計入參賽學生人數。(本市比賽要點第4頁)
(二) 團體項目打擊樂合奏及得報名絲竹室內樂之南管樂、北管樂及客家八音等,均無指定曲,由參賽隊伍演奏自選曲兩首,報名時須詳填自選曲資料。其餘報名絲竹室內樂(但以報名南管樂、北管樂或客家八音者除外)之參賽隊伍需演出指定曲。(本市比賽要點第8頁)
(三) 凡於110及111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本市比賽要點第13頁)
(四) 大專學生於108及110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大專組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之初賽及決賽。(本市比賽要點第13頁)
(五) 參賽者名冊經完成學校用印後,凡有新增或更換名單者,應於當日攜帶新增或變更後名單者附照片之學生證或附照片之在學證明、附照片之學籍證明,符實進行驗證。(本市比賽要點第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