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ㄧ、桃園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5日桃教學字第1110113882號辦理。
貳、甄選名額:
各類別正取一名,備取二名(如正取人員無法到職,則由備取人員遞補)
類別 |
職務 |
名額 |
服務時數 |
聘期 |
外聘輔導人力服務實施計畫 |
學生輔導人員 |
1 |
每周40小時 |
111年12月19日起至 112年1月19日止(暫定,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文規定日期為準) |
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二人以上同分者,依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2.本次招聘助理員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2年3月31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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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甄選資格
一、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之限制條件。
二、具備高中職(含)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者。
肆、簡章及報名表索取:簡章及報名表〈含甄選證〉即日起至本校網站
http://www.clps.tyc.edu.tw/(最新消息)下載使用(請以A4紙列印)。
伍、報名
一、日期:1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上午8:30~15:00時止
二、地點:輔導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市延平路622號4樓) (電話:4255216轉612〉
三、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需填具委託書,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