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生行路單行走,不並肩也不攜手。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單車單人行,雙載不可行。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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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21-05-03 | 點閱數: 437
青少年尚未具有足夠判斷力前,違反法規及造成身體危害,請家長多加留意,訊息內容如下:
(一) 電子煙及菸品皆有害健康。
(二) 不得供應、交付或販賣電子煙給未滿18歲者,最高處以新臺幣5萬元整罰鍰。
(三) 未滿18歲者吸食或持有電子煙,將施以戒菸教育。
(四) 禁菸場所吸食電子煙,最高處以新臺幣1萬元整罰鍰。